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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被我甩了的男友突然富貴了 3733 2025-01-24 14: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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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那邊筷子一頓,「孟廷希知道你……」


    我搖頭,故作輕松道:「殺人犯耶,很惡心的吧!而且,我錢快存夠了,很快就可以離開他家了,以後,應該也不會再有什麼交集了。」


    「就讓他以為我還是那個嫌貧愛富的壞女人吧!」


    說完,我吃了一口番茄,酸得我眼角溢出一滴淚。


    旁邊是長久的沉默,「如果沒有地方去,可以來找我,我在西Ṫũ⁽郊那還有一套空置的房子,還有……」他頓了頓,「我說等你的話,還作數。」


    街邊的人來來往往,頭頂上的太陽毒辣又刺眼,旁邊的樹翠得像要化了一樣,我伸手擋了擋。


    「謝謝你啊,簫拓,這麼多年,我欠你的太多了,但是,你別等我了。」


    「我啊,不會再喜歡上別人了。」


    14


    跟簫拓聊了很久,以至於忘記了晚上要去餛飩攤兼職的事情,等我趕過去的時候,集市快要散了。


    遠遠地,我就看見柳樹旁靠著一個人,裁剪得體的白襯衣和西褲,與這破落的環境格格不入。


    見著我來,原本一直盯著遠處發愣的人站直了身子,又把手裡的煙蒂扔到地上踩滅,似乎張口想說什麼,但最後隻是拍了拍旁邊的自行車,「應朝朝,車轱轆我給你裝上了。」


    我走近,那騎起來就哐啷亂響的自行車不但裝回了車轱轆,鏈條那裡還上了油,手閘也換了,手把那裡還多了個燈。


    「你怎麼在這兒?」


    「你電話關機了,我找不到你。」他把車梯子支起,「走吧,家裡的貓狗都餓了。」


    我沉吟了一下,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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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光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校園裡,孟廷希騎著他花 50 塊錢在二手市場買的一輛破舊的自行車來接我下課。


    半路上下了雨,他就把外套脫下來讓我罩在頭上,然後飛快地騎到一棵大槐樹下避雨。


    他說,等他畢業後會很努力很努力地工作,會攢很多很多錢。


    他說,我的朝朝漂亮嬌貴,他會做為我遮風避日的牆。


    思緒回歸現實,我突然忍不住紅了眼眶。


    前面的人道:「應朝朝,這裡路顛,你要摟好我的腰。」


    我鬼使神差地,就伸了手去,攥著他襯衣的一角,孟廷希卻拿起我的手,放在了他的腰上。


    熟悉的體溫,心髒竟然漏跳了一拍。


    他的聲音像從天外傳來一樣:「應朝朝,你生氣可以罵我,但是別關手機,這個城市這麼大,與你有關系的人我一個都不認識,我會找不到你。」


    嗓子酸疼,我狠狠吞下情緒,故作輕松道:「怎麼?你還怕我欠債逃跑啊?」


    孟廷希似乎笑了一聲,我聽見他襯衣在風裡作響的聲音,好半晌,他才道:「你以為我差這點錢?不過就是找個理由把你留在我眼皮子底下而已。」


    我仰著頭把眼淚憋回去,又無情地嘲笑道:「留我幹什麼?你是不是好了傷疤忘了疼?你忘了當年我是怎麼甩了你的?你怎麼就是不長記性?」


    「我沒忘啊!」孟廷希說得雲淡風輕,「但是我現在有錢了,你就沒理由再踹我了吧!」


    我愣了好半晌,想要抽回放在他腰間的手,卻被他用力握住。


    「你可以睡到自然醒再起床,可以像別的女孩子一樣逛逛街,買喜歡的衣服和包,可以去美容院護膚,不想做飯的時候叫叫外賣,無聊的時候煲煲劇,遛遛狗,撸撸貓…….」


    「應朝朝,我想養你,行嗎?」


    15


    「我跟簫拓復合了。」


    我沉默了半晌,終於給出了一個足以讓他心死的理由。


    自行車的剎閘聲在耳邊響起,慣性差點讓我摔下去。


    孟廷希雙腿支著地,猛地回頭看我,連眉頭都蹙了起來,「什麼?」


    「我說我跟簫拓復合了。」我直起身子,故作鎮定地理了理頭發,「我要搬出你家。」


    他瞪我:「應朝朝,你別忘了你還欠我錢呢!」


    「我記得,簫拓會幫我還的。」


    「你過得這麼辛苦,簫拓都沒有管過你,你還要跟他復合?」


    「是!」


    孟廷希回過頭去,白色的襯衣上下起伏著,然後一拳砸在了手把上。


    「行!」孟廷希點頭,「你有種,算我賤!」


    「我特麼要是攔著你,我就是烏龜王八蛋!」


    然後就下了車子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卻連頭都不敢抬起,眼淚砸在腳尖上,生怕抬起頭就會跑過去追他。


    害!


    年少時就驚豔過你的人,再見到時還是喜歡得不得了。


    但是他好不容易得來的光明人生,我就不給他留汙點了。


    孟廷希走後,我給我兼職群的群主發消息問她能不能幫我把我媽媽留給我的戒指當了,因為我急需要錢,但又有案底在身,怕別人不收。


    群主答應了我。


    錢轉到我手裡那天,已經是兩天以後了。


    這期間,孟廷希一直沒有回家,我想這樣也好,本來相逢就是錯誤,也不必說再見了。


    然後就把錢給孟廷希轉了過去,他那邊一直沒有回復。


    臨走前我喂了貓和狗,還在冰箱裡凍了一抽屜的他最喜歡吃的蝦仁餡的餛飩。


    然後無聲地說了句「再見了」。


    16


    我搬到了郊區的一個老破小小區裡,這兩天晚上下班總感覺被人跟蹤,為了安全起見,我給保安大哥送了一兜子雞蛋讓他和我晚上一起抓變態。


    到了晚上,我故意走得很慢,等到感覺後面有人跟著的時候,立馬給保安大哥發了個消息,大哥特給力地從早就藏好的大樹後面竄出來,手拿一個大紅桶就套在了那人的頭上。


    我抄起旁邊的墩布杆照著紅桶來了一下子。


    男人嗷一嗓子。


    聽著特別耳熟,我趕緊把塑料桶拿開,一股子酒氣撲面而來,裡面的人居然是孟廷希!


    「長得人模狗樣的還做這種事,小應,你快報警!」


    我整個人呆在原地,「大哥,搞錯了,這,這是我前男友。」


    說完又朝著孟廷希喊:「孟廷希你搞毛線啊!大晚上的,你鬼鬼祟祟的很容易讓人誤會的好不?」


    孟廷希應該是喝了不少酒,加上我那一悶棍,站都快站不穩了,眼白裡也全是紅血絲,「應朝朝,我特麼是烏龜王八蛋,我特麼賤得要死,我特麼的……想你了。」


    說完,整個人朝著我栽了過來,失去了意識。


    我隻好把孟廷希扶到了我家。


    家裡就一張單人床,他躺在床上,我坐在床下,然後我趁機摸了摸他的腹肌。


    啊,雖然不是時候,但是架不住我真的挺想摸的。


    手感怎麼說呢?


    軟硬皆宜,反正挺上癮的。


    等摸夠了,我就從孟廷希的口袋裡掏出手機,用他的指紋解鎖後,找到了程曼舒的手機號。


    打過去的時候,程曼舒的聲音似乎很驚喜。


    我說:「是我,應朝朝。」


    「你能來接一下孟廷希嗎?」


    17


    我把鑰匙放在了門口的地墊下面方便程曼舒來的時候開門,然後拿著收拾好的行李往火車站趕。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兒,就想著隨便買一張最快離開這個城市的火車票,以後就在終點扎根。


    這個城市其實很好,有我念念不忘的人。


    這個城市又不好,有我不得不忘記的人。


    夜裡的火車站依舊燈火通明,大廳裡的人卻不多,我買了票,等了一小會兒,檢票就開始了。


    我正準備往那邊走,突然身後有人叫我的名字。


    「應朝朝!」


    我驚得回過頭去,就見孟廷希像瘋了一樣朝我這邊跑。


    我後退了兩步,也趕緊朝著檢票口跑,就快要到閘口的時候,孟廷希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


    他的額頭上還有被我那一悶棍打的淤青,眼眶裡薄薄一層水霧,裡面的血絲看起來有點駭人。


    「我有沒有說過,這個城市這麼大,如果你有意躲著我,我真的會找不到你。」


    我看著對面牆上的電子屏幕,檢票口還有 5 分鍾就要關閉了,心裡著急到了極點,「你找我幹什麼?我求你了孟廷希,咱們都分手這麼久了,你換個人喜歡行不行?」


    「你以為我不想?」他朝著我吼,「五年這麼久,我不是沒想過算了,但是我再見到你,我就知道我不行!」


    「應朝朝,我特麼的不行!」


    「我沒你不行!」


    被他這麼一吼,我眼圈也紅了,「你要當備胎嗎?我跟簫拓已經和好了,你橫插一槓子算怎麼回事?」


    「跟簫拓好個屁!你搬來這裡一個星期了,他有出現過一次嗎?」


    「或許他是個好幌子,五年前你用他來糊弄我,五年後還用他搪塞我!」孟廷希從口袋裡掏出那張我和他的合照來,「你床頭的相框裡藏著我的照片,應朝朝,你就是個慫種,你敢藏著它,為什麼不敢承認你還愛我?」


    我看著他手裡的照片,才恍然想起因為跑出來的時候太過匆忙,所以忘了裝它。


    「這又能代表什麼?一張照片而已。」我裝作不屑,其實心裡老懊悔沒有裝走它了。


    「那這個呢?」孟廷希又掏出一枚戒指來,「你當命一樣寶貝的戒指,為什麼在你還我錢的當天,出現在了首飾店裡?你不是說簫拓會幫你還錢嗎?」


    我一時語塞。


    那枚戒指我曾經一直掛在脖子上的,內裡還刻著我媽媽的名字,我沒想到孟廷希居然還記得。


    「因為這根本就是你編出來的謊言,你從來就沒和簫拓交往過!」


    「我……」


    「我知道原因。」孟廷希突然靠近我,一滴眼淚從他的眼角溢出來,他的聲音無比失意又痛苦,「你極力想要隱瞞的,你害怕的,我都知道。」


    「想要查到這些一點都不難。」


    「可是,朝朝,你從來沒有問過我,怎麼就知道我不願意等呢?」


    我整個人破防,眼淚不聽使喚地從眼眶裡往外湧。


    孟廷希抱住我,「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多希望當初能為你承擔起一切。」


    「朝朝,我說我想養你,晚嗎?」


    我閉上眼睛,「不晚。」


    (全文完)


    番外一


    大家好。


    我就是那個「衣服面料都看起來格外貴」的保鏢。(出場在第一節第一自然段)


    性格冷酷又無情,是一個沒有感情的安保機器。


    日常工作:推演安全路線,提防可疑人物,保護 BOSS。


    這樣的工作日復一日,但是我卻充滿幹勁。


    因為我從小就又高又壯,除了打架幾乎一無是處。


    保鏢完全能體現我的價值。


    我非常熱愛我的工作。


    願意在我的工位上發光發熱。


    直到某一天,我家 BOSS 給我送來了一箱牛奶。


    我:「您要我補身體?」


    BOSS 搖頭。


    我:「給員工發福利?」


    BOSS 搖頭。


    我:「可疑飲品,有人給您下毒?」


    BOSS 搖頭。


    「我媳婦兒接了一個送牛奶的活,但是冬天太冷了,我想讓她多睡會兒,你替我送一下。」


    我:「……」


    然後我就成了一個沒有感情的——


    送奶工。


    番外二


    大家好。


    又是我。


    一個沒有感情的送奶……啊呸,保鏢。


    BOSS 的女朋友最近在夜市出攤包餛飩,BOSS 不放心要陪著,我不放心 BOSS 也陪著。


    於是——


    她和餡,BOSS 擀皮,我站崗。


    BOSS 和餡,BOSS 擀皮,我站崗。


    BOSS 和餡,我擀皮,我站崗。


    我和餡,我擀皮,我站崗。


    我……


    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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