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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蘭博基尼之戀:和富二代相親是種怎樣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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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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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富二代相親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這個我有資格回答。


     


    我認識一個開蘭博基尼的女孩,她是我的相親對象。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家高檔西餐廳。


     


    我特意穿上了我最好的衣服和鞋子——某寶上的 FAKE。


     


    當時她坐在小包廂裡面。我清楚地記得那天她的穿搭:


     


    梵克雅寶限量款五花手鏈,肖邦滿鑽手表,卡地亞不知道什麼系列的項鏈,愛馬仕限量款包包,LV 新款衣服,迪奧高跟鞋。


     


    這一身打扮少說也值 50 萬。有一瞬間,我覺得她並不是來相親的,而是來談商業收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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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我的理智馬上告訴自己:醒醒,你根本沒有公司可以讓她收購。


     


    ?


     


    我叫巫則,25 歲,loser。


     


    但在當下這個場合裡。我有另一個身份。


     


    「你就是鄺叔叔的兒子鄺明弈吧。」這是她說的第一句話。


     


    我點了下頭,裝出輕松的笑容。「對的,叫我明弈就好。」


     


    但實際上,我緊張得手心全是汗。


     


    「你好,我叫靳渝茵,你也可以叫我 Jessica 。」


     


    她身上的香水非常好聞,應該是錢的味道。


     


    那麼問題來了,有錢人之間交往,應該喊中文名還是英文名?靳渝茵和 Jessica 在我腦中互搏了幾秒鍾。


     


    「你好,Jessica。」我最後說。


     


    這時服務員過來點餐,我接過菜單,故作鎮定。


     


    還好,菜單上有中文,再加上我在家早已做足了功課,很輕松給自己和 Jessica 點了適合的高端套餐,並且交代服務員要牛排要 medium。


     


    ?


     


    終於要開始聊天了。


     


    這是我之前預想到的最困難環節。我要假裝有錢人,但自己又不是有錢人,其實,再怎麼偽裝都多少會露出馬腳。


     


    讓一個窮人裝作不貧窮,就像是讓一個咳嗽的人強忍住咳嗽。


     


    我問她有什麼愛好,她說潛水。


     


    「哦,潛水啊,我有年 8 月去澳大利亞的時候潛過一次,不過之後就沒再接觸過,有機會的話你教我啊。」


     


    這話一點也不會出錯,既表明了我有錢、可以旅遊,又表達了——我對潛水其實不敢興趣,所以她大概不會繼續追問。


     


    而且,在我的記憶中,鄺明弈確實在某年暑假去過澳大利亞。


     


    不料,Jessica 忽閃著大眼睛問:「8 月份,在大堡礁嗎?」


     


    「不,悉尼。」


     


    這個地名熟悉,不會出錯。


     


    她若有所思地點著頭,投來欽佩的目光。


     


    過了好幾秒,我終於反應過來——


     


    暑假,澳大利亞,是冬天。悉尼挺冷。


     


    我覺得自己臉紅了,但還是強裝鎮定:


     


    「哦,我喜歡冬泳。」


     


    ?


     


    2


     


    強行尬聊了幾個回合之後,我準備草草結束這次相親,以避免出現更多尷尬對話。


     


    我叫來了服務員。


     


    「刷卡。」我說,然後掏出了鄺明弈的信用卡。


     


    然後,最大的難題總算來了。


     


    在這個節骨眼,我忘記了那小子告訴過我的密碼。


     


    輸入密碼三次之後,信用卡被鎖了。


     


    我很尷尬,然後不動聲色地拿出了自己的信用卡。


     


    自己的密碼,總歸不會忘。


     


    「對不起先生,您的卡額度不足。」服務員非常有禮貌,根本聽不出來任何鄙視的意思。


     


    ……


     


    「刷我的吧。」Jessica 掏出了一張黑卡。


     


    「別!那怎麼好意思!」我嘴上說著,但沒去阻攔。因為我實在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她嫻熟地輸入密碼,每敲一下鍵盤,都像敲在我臉上。


     


    飯後,我們走出餐廳。


     


    「你車停哪裡了?」我問。


     


    她指著一個方向。「那邊。你的呢?」


     


    我指了指跟她相反的方向。「那邊。」


     


    道別後,我遠遠看著她的背影。那身材,那氣質,沒得說……


     


    我獨自漫步在夜色裡,回憶這荒唐的一切。


     


    ?


     


    幾個月前,我開了一家密室逃脫店。


     


    我的大學同學,富二代、紈绔子弟——鄺明弈過來玩,看上了我的店員小姑娘,對人家軟磨硬泡。


     


    最初我很反感,但後來發現他好像是動真情了。


     


    作為姑娘的老板,我也就同意了這門親事。


     


    直到昨天,鄺明弈讓我幫他個忙。


     


    「幫我去相個親。」他說。


     


    「什麼???」


     


    「我爸不知道我在談戀愛,讓我跟他生意伙伴的女兒見個面,說我們都是畢業後留在這個城市的人,多個朋友路好走。」


     


    他接著解釋:「說是交個朋友,但你懂的,擺明了就是相親!我要是去了……」他越說越小聲,「小穎知道了肯定得打S我!」


     


    「你就不能推掉不去嗎?」


     


    「那我爸都答應人家了。」


     


    「我去算啥?」


     


    「算我。」


     


    他對我說了他的計劃:讓我冒充他去相親。隻要不丟人就行。之後他再找機會跟他爸爸解釋,就說沒有眼緣,順勢推掉。


     


    在他的S纏爛打之下,我答應了。


     


    我是這麼想的:相親麼,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難事,我還能趁機看看有錢人的生活是什麼樣的,這對我寫作也有幫助——沒錯,我還是個業餘作家。


     


    這就是今天和 Jessica 約飯的由來。


     


    ?


     


    路燈下,我走過了一條街,找了輛共享單車。晚上夜風微涼,騎個車肯定很舒服。


     


    這時,一輛蘭博基尼停在了我面前。


     


    車窗搖下來。我看見了 Jessica 朝我招手。


     


    「我送你?」她問。


     


    當時的風很小,但把我的臉吹丟了。


     


    「好呀。」


     


    我用盡畢生的厚臉皮功力,紳士地走上前,打開車門坐進了副駕。


     


    這樣顯得不扭捏,很真實對吧?嗯,應該是的。


     


    我告訴 Jessica,我要去萬達寫字樓找朋友聊生意。


     


    她可能感受到了我的尷尬,一路上在盡力找些輕松的話題。


     


    我一邊附和,一邊偷偷發消息給鄺明弈:「鄺狗,你真是害慘老子了!」


     


    不得不說,好車就是回頭率高。我注意觀察了一下,路人幾乎沒有不瞥上兩眼的。


     


    到了目的地,我下車跟 Jessica 道了別。


     


    一路上很多人瞄我。我感覺他們那眼神的含義是:吃軟飯有什麼了不起?


     


    ?


     


    我忍著人們的目光進了寫字樓,搭電梯來到了我的密逃店。


     


    ——重新介紹一下,我叫巫則,今年 25 歲,畢業後開了家密室逃脫。


     


    剛才說過了,我還有另一層身份:業餘作家。


     


    起初,我的夢想是成為編劇,有幾個已完成劇本也正在跟影視公司接洽,但不知會不會撲街。


     


    我受不了那種不可控的等待,所以,將上大學時給自媒體寫約稿攢下的錢全用來開了密逃。


     


    我相信,有個現實中的事情做著,不至於跟社會脫節,還能分攤風險,這相比於全職寫劇本來說,利大於弊。


     


    一進密逃店,我就看到鄺明弈在和小穎打情罵俏。對單身狗客人們來說,這比密室環境還讓人緊張。


     


    「老板您來了。」小穎看到我,臉一下紅了。


     


    鄺明弈一個勁兒給我使眼色,讓我支開小穎。


     


    「小穎,你去『幽魂高校』房間把第三關的斧頭拿給我,我修修斧柄。」


     


    小穎走後,鄺明弈湊到我面前,小聲問:「怎麼樣啊哥們?」


     


    「被你害慘了。」


     


    我把相親中的尷尬遭遇跟他講了一遍。


     


    他咧著嘴笑:「已經很好了,沒太丟人。」


     


    「你快點處理後續,我可不想再牽扯進去了。」


     


    「放心吧,我這就跟我爸委婉地說,覺得我跟她不合適,推了。你以後不會再見到她了。」他掏出手機,突然又小聲問我,「诶,不過說實話,你覺得那姑娘怎麼樣啊?」


     


    「挺漂亮,也挺有禮貌,但是……」


     


    「但是啥?」


     


    「但是太有錢了……」


     


    「有錢怎麼了,你歧視我們有錢人啊?」


     


    「不,感覺跟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可能是我太自卑了吧。」


     


    「自卑啥啊?她是有三個腦袋還是六條腿啊?」


     


    這時小穎過來了,鄺明弈瞬間閉嘴。


     


    「你們剛才是在說我嗎?」


     


    「沒,親愛的,在說哪吒。」


     


    ?


     


    3


     


    因為鄺明弈要帶小穎去看電影,於是我早早讓姑娘下了班。


     


    鄺明弈摟著小穎離開店裡,手放在背後,給我比了個大拇指。


     


    我這個人的優點就是夠朋友,重情義。當然啦,缺點也很多,比如記性差、丟三落四。


     


    入夜,我把店裡的沙發床打開,躺了進去。


     


    從上大學起,我就沒跟家裡要過錢。開了密逃之後,為了節約開支,我把租的房退了,住進了店裡。


     


    夜深人靜,這一天行將結束,我終於有時間在手機上刷新番了。


     


    等等。


     


    不對。


     


    我掏遍了所有口袋。


     


    空空如也。


     


    我的手機呢?


     


    我回想了所有可能,最後,邏輯鏈條都指向同一個結果:


     


    我把手機忘在了 Jessica 的蘭博基尼上。


     


    人類的科技發展讓生活變得方便,但副作用就是——有時會很不方便。比如這晚,我發現沒了手機的自己完全跟社會脫節了,成了世界角落的孤家寡人。


     


    我聯系不上 Jessica,也聯系不上鄺明弈。


     


    這裡沒有電腦沒有電視,隻有密室各個房間中血肉模糊的斷臂,和嶙峋的骷髏。在人類文明的城市中,今夜的我,像是個中世紀守墓人。


     


    ?


     


    第二天 9 點半,小穎來上班。我用她手機給自己打電話。第一遍沒人接,第二遍,那頭響起了 Jessica 的聲音。


     


    「喂。」


     


    「你好,Jessica,我是——」


     


    「鄺明弈吧,聽出來了。」?


     


    「對,我手機忘在了你車裡,這是我用朋友手機打的。實在不好意思。」


     


    「沒事兒,你現在在哪兒,我給你送過去。」


     


    「不用麻煩了,我去拿吧。」


     


    「喂,喂,電梯裡信號不太好,你再說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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