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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辜負真心的人 3283 2025-05-26 17: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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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男朋友分分合合了好多年。


     


    他是頂級豪門的花花公子,談過很多漂亮的女朋友。


     


    卻總是忍不住回頭,求我復合。


     


    他兄弟都說,我是他忘不掉的白月光。


     


    直到我們最後一次鬧分手,他說,他真的愛上了別的女人。


     


    我沒有挽留。


     


    三個月後,他玩膩了,回來找我。


     


    才知道,我已經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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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S那天,無風無雲,晴空萬裡。


     


    為著我的遺願,姜曉一聲不吭辦完了我的葬禮,誰都沒有通知。


     


    偌大個場地,隻有她孤零零地守在骨灰旁,一邊哭一邊罵。


     


    罵我瞎了眼,被豬油蒙了心,還罵我生病也不早點告訴她,讓她連最後陪伴我的機會都沒有。


     


    罵到最後,又捂著臉哭得含含糊糊:「咱們當時畢業的時候,你不是說會好好照顧她,非她不娶的嗎?沈伯南,十幾年的感情,你真不是人……」


     


    我飄在空中,那雙本在安撫她肩背的手聽到這句話後緩慢垂下。


     


    沈伯南……真是好熟悉,又好陌生的名字。


     


    陌生到我已經快忘了他是我在一起十一年,幾乎融進Ťüₒ骨血裡的男朋友。


     


    2


     


    這個世界從來都是相對的,有人在安靜掉淚,自然就有人肆意歡笑。


     


    我看著無數慶祝詞條在屏幕上輪番滾動,似乎在網絡上開啟了一場盛典,以此來慶賀沈家大少爺終於抱得美人歸——


     


    他苦追了半個月的女明星周怡,終於點頭答應和他在一起了。


     


    ƭůₜ在我S這天。


     


    官宣的九宮格裡,兩人佩戴的情侶對戒分外刺眼,沈伯南和周怡十指緊緊交疊。


     


    配文是:你將成為我的永恆。


     


    我苦笑將目光轉到別處去,好消息是,靈魂不會流淚。


     


    壞消息是,我依然會心痛難過。


     


    照片裡那對戒指我認識,是我最喜歡的設計師設計的作品,還是我推薦給沈伯南的。


     


    當時他旁敲側擊問我戒指哪種款式好看,可笑的我竟然還天真地以為,他要補給我一場遲來的求婚了。


     


    直到在餐廳裡,燈光昏暗,沈伯南瀟灑與我碰了碰杯:「陳素,吃完這頓飯咱們就分手吧。」


     


    我安靜抬眼,和面前這個與十幾年前並無什麼不同的男人相顧無言。


     


    許久,才機械般張了張嘴:「又覺得平淡了嗎?」


     


    這個理由,曾經從頭到尾橫在我們之間。因為每一次分手,他都是這樣說。


     


    他渴望時時刻刻的新鮮感與自由,隔三差五就會厭倦我的無趣,轉而投向其他人的懷抱。


     


    再在意識到我的好後,用盡極端的手段來求我回頭。


     


    屢試不爽,循環往復。


     


    可這次,他竟然難得沉默,彎翹的唇角與眉目間是一派柔和。


     


    「不隻因為這個,是我真的愛上她了。」


     


    酒液苦澀,分不清和喉口的腥甜相比,哪個更難以下咽。


     


    我想我應該聲嘶力竭質問,或是像從前那樣竭盡全力挽留。


     


    可我好累,不管是心還是被病痛拖垮的身體,都好累。


     


    我點點頭:「好,兩天內我會把自己的東西全部搬走。」


     


    這一頓飯吃得冗長又沉寂,離開前,我仍抱有希望叫住了他:「沈伯南,如果我快S了,你會後悔……和我分手嗎?」


     


    沈伯南眉頭微蹙,似是很不喜歡我說這種話:「素素,我們之前約定過的,分手就好聚好散。別讓彼此太難堪,好嗎?」


     


    好聚好散……


     


    既然如此,那就隨便他再去愛誰呵護誰吧。


     


    如他所願,好聚好散。


     


    3


     


    沈伯南喜歡一個人的方式向來囂張直白,就是最樸素的——用錢砸。


     


    先前追求周怡的半個月裡,給她買車買房,大手一揮請了金牌編劇指名道姓為她量身ṭů₇定做劇本。


     


    硬生生用錢為這位十八線的小明星鋪出一條血路,幫助她躋身上流。


     


    豪橫霸道的手筆,與年輕時如出一轍。


     


    我和沈伯南十七歲的時候在一起,走到今天,滿打滿算整十一年。


     


    他半路轉學過來,是所有老師眼裡腦袋聰明但不辦正事的學生。


     


    我則與之相反,是智商一般,但肯下苦功的典型案例。


     


    大概是命運驅使,本不該有任何交集的兩個人被安排成了同桌,我被迫擔起督促沈伯南學習的重任。


     


    但實際上,我整天沉浸在自己的錯題裡,根本沒空注意他。


     


    「我以為你們這種好學生,都會一絲不苟完成老師交代的所有任務。」


     


    筆尖微微停頓,我扭過頭一眼就撞進沈伯南那對黑曜石一樣的瞳仁裡。


     


    他懶散趴在桌子上,聲音裡帶著一絲揶揄:「你還怪不一樣的。」


     


    同桌近一個月,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我Ţű̂ₗ重新低下頭,凌亂的發絲跟著垂下,在卷紙上投下幾道光影:「我不喜歡做費力不討好的事。


     


    「你又不是學不會,想學自然就學了,不需要我這種人來操心。」


     


    沈伯南聞言笑開:「你以後的領導肯定很喜歡你,識時務者為俊傑。」


     


    因為和沈伯南前幾任同桌都不相同,久而久之,他竟然生出幾分對我的關照來。


     


    進口零食和飲料不要命似的往我桌膛裡塞,再被我原封不動還回去。


     


    來回幾次,他就改了方式,轉而把他那些壓箱底的解題方式傾囊相授。


     


    這個我沒法拒絕,就在每節晚自習裡和他蹲在教室門外小聲請教。


     


    一人一瓶溫牛奶,是我上學以來,付過的最超值的課時費。


     


    日復一日,他把我這個成績中上遊的笨鳥推上了年級前十的寶座。


     


    期末考成績出來那天,我老遠就看到他站在窗邊朝我笑。


     


    我將手裡的甜牛奶遞過去:「你有什麼喜歡的禮物嗎?作為補課費,我送給你。」


     


    「喜歡的啊……」他舉著罐子若有所思,「買不到啊。潛力無限,價值連城,怎麼買?」


     


    他一句話說得雲裡霧裡,讓人聽不懂。


     


    最後隻從我這裡挑走了一張我親手做的書籤,當作謝禮。


     


    那天以後,什麼都沒有變,又好像什麼都變了。


     


    我逐漸聞得到沈伯南身上似有似無的香氣,偶爾也會把目光停在他纖細幹淨的指尖上。


     


    然後就會被他無情地敲腦殼:「看題,會了以後隨便給你看。」


     


    4


     


    高二下半年的最後一個學期,學校預備組織一場年級活動。


     


    沈伯南本來覺得參觀博物館這種事很無聊,準備請假。


     


    結果打聽到我一起去以後就改了口風,不動聲色找班長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美其名曰,集體榮譽。


     


    我家裡條件並不好,純靠我每天吃得少才能省下錢。


     


    所以我不願錯過任何能免費張望世界的機會,連本該午休的時間段都被我拿來繼續闲逛。


     


    若非如此,我還不知道同一個學校的同學,會對我抱有這麼大的惡意。


     


    我咬著面包站在展室外,接連不斷的嘲諷抨擊夾雜在笑聲裡,從遠處不斷輸送進我的耳朵。


     


    「有的女的就是看著清高,實際可能都被人玩爛了。你們班那個陳素沒準兒就那樣。」


     


    「我跟你說,她那種又窮又沒見過世面的,最容易騙到手,不信咱倆就打個賭。」


     


    我一口一口嚼著嘴裡早就沒什麼味道的面包,一如從前很多次那樣,選擇了置若罔聞。


     


    不是沒反抗過,可打輸了要交住院費,打贏了要替別人交住院費,都是一樣沒錢。


     


    也不是沒舉報過,可他們隻會告訴我,到底我沒受到什麼實質性的傷害,批評教育兩句就算過了。


     


    然後下一次,就變本加厲。沒意思。


     


    我深吸一口氣準備離開,轉身前卻聽到屋內一道重重的悶聲。


     


    就像是,拳頭打進肉裡。


     


    「你爸沒教過你什麼叫尊重,你野爹教。」


     


    我循聲趕過去時,沈伯南正把人按在地上拳拳到肉。


     


    幾個工作人員在一旁攔都攔不住,我衝過去抱著他的腰用力往後拖。


     


    好細。


     


    「沈伯南,別打了……別打了!」


     


    氣頭上的人逐漸停了手,怒氣卻半分未消,指著地上那人的鼻子沉聲:「我記住你了。以後再敢在學校裡出現,你試試。」


     


    那時候我以為這不過是他一句趕在節骨眼上說出的氣話,沒想到在那以後,我真的沒再見過那人。


     


    好多人都說他轉學了,也有說是被開除,反正是徹底消失掉了。


     


    而沈伯南也因為這件事,回去就被叫到了校長室,我怕他受處罰,哭得上氣不接下氣,想給他作證。


     


    剛到樓梯口就聽兩人說說笑笑一起出來:「渾小子,你爸為了讓你吃吃苦,把你送到我這裡,結果還讓你混得如魚得水!行了,趕緊回去吧,那事我會處理。」


     


    「好嘞楊叔,那我先回去了,改天再從我爸那兒偷點好料子送你那兒去!」


     


    他們之間的話,我聽得一知半解。


     


    但大概猜到,沈伯南好像遠比我想象得要非富即貴。


     


    我腳步躊躇,在他發現我之前先跑走了。


     


    5


     


    沈伯南的行俠仗義,讓我的校園經歷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三三兩兩的人開始傳沈伯南喜歡我,說得神乎其神。


     


    他們說得越真,我越會回想起那天校長室門前的對話。


     


    像沈伯南這種人,我喜歡他都不配,何況是反過來。


     


    與其等他聽說後與我劃清界限,不如我主動一點,還顯得有眼色一些。


     


    一些不知名情緒作祟,我開始下意識疏遠他。


     


    好幾次我在他準備搭話前趴下裝睡,也很少再去主動問他題。


     


    仿佛一夕之間,就成了兩人剛認識時的樣子,陌生到我自己都覺得恍惚。


     


    夏季多雨,我站在教學樓門前思考校服擋雨的可行性,一回身就與沈伯南的目光相撞。


     


    又一次,我在他開口前把目光轉向別處,他也沒有追問,撐著傘離開。


     


    結果沒走兩步,又折回來:「走吧,我送你。」


     


    「不用了,我……」


     


    「是要我送你,還是我把傘給你,自己淋雨回去發燒感冒?你選一個。」


     


    沒理智的人可能都這樣吧,明知道會是一條艱難泥濘的路,還是想為了周遭的風景去探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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